律大案例
LVDA CASE
“新起点、新平台、新业绩;新环境、新趋势、新辉煌”——通威股份新晋升、新加盟总经理级专项培训班“新锐计划”于2月28日在通威集团总部多功能厅正式举行。“新锐计划”是通威大学2014年1月26日成立以来,第一期系统、全面、高规格的培训项目,该计划拉开了通威大学人才培养体系大幕。通威股份法律顾问、本所主任阚学伦律师以“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企业利益—企业运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为题,为学员们上了培训第一课。阚律师结合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及实际案例的针对性讲解深受大家欢迎。
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
公司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权利不受诉讼时......
工商备案章程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股东签......
合同订立及履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关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审查问题
合同主体的履行能力评估
合同签订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一个医疗纠纷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