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我所组织部分律师开展了一次现场法律服务实践活动。当日上午,参加活动的律师直达大邑,来到我所顾问单位大邑刘氏庄园博物馆,与该馆党组书记、馆长周琴及博物馆相关领导进行亲切交流,并就刘氏庄园名称权、商标权、商誉权等知识产权问题展开探讨,与会律师踊跃发言,献计献策,就博物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下午大家参观了庄园博物馆,深刻感受了该馆的历史和魅力;其后参观了5.12抗震救灾纪念馆,再次感受5.12大地震的震撼并重温了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此次活动是本所法律服务“团队作战、现场处理”要求的体现和落实。




